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602.“耶和华对亚伯兰说”表示耶和华对主如此说。这从圣言的内义和那时祂所处的状态本身清楚可知: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亚伯兰”表示主;此处也描述了那时主所处的状态本身,也就是说,在这种状态下,造成阻碍的外在事物已经被移除。这就是“罗得与亚伯兰分离以后”这句话所表示的。就内在人而言,主是神性,因为祂是从耶和华生的;因此,当外在人那一方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,可推知祂看见了将要到来的一切事。那时之所以看似耶和华说话,是因为它发生在外在人面前。就内在人而言,主与耶和华为一,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:
腓力说,将父显给我们看。耶稣对他说,腓力,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,你还不认识我吗?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,你怎么说,将父显给我们看呢?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吗?你们当信我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(约翰福音14:6, 8-11)
1054.“我看见它”表示他是能重生的那种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当论及主时,“看见”某人表示知道他是什么样,或说知道他的性质。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所有人,没有必要去看任何人是什么样。当人是能重生的那种时,经上就会说主“看见”他,也说主向他“仰脸”。但当他不能重生时,经上就不说主看见他,或向他仰脸,而是说主向他“转眼或掩面”,尽管转离的不是主,而是人。因此,14节论述了整个人类,其中许多人是无法重生的;在这一节,经上没有说“我”看见云中之弓的时候,而是说“弓必现在云中”的时候。这适用于主“看见”,如同适用于祂“记念”一样;“记念”在内义上表示怜悯(对此,参看840, 1049; 以及626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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